中华医学会第七任会长刘瑞恒
2015-07-01 13:29:00
刘瑞恒,字月如,1890年生于天津。其父信奉基督教,且思想开明,在刘瑞恒还年幼时,便立志要这个儿子学医。刘瑞恒13岁考入天津北洋大学,16岁官费赴美留学,考入哈佛大学医学院获博士学位并获颁金质奖章。25岁归国后,先在上海红十字会医院外科工作3年,再到北京协和医院任职。刘起先任外科讲师,到美国洛克菲勒研究所进行肿瘤移植的研究两年后再回到协和,被提升为外科襄教授。并于1924~1934年担任协和医院副院长、院长。根据老协和人的回忆,刘瑞恒在协和主政期间,有两件事促进了医院人才的培养。一是支持兰安生教授在北京创办了第一卫生事务所,从而培训了大量的公共卫生人员;二是1924年直奉战争期间,他曾应冯玉祥之邀,在北京的南苑旧营房成立了一个后方急救医院,组织协和的医护人员和学生去救死扶伤,使医护人员和学生在战伤救治实践中获益匪浅。1924年,孙中山先生因病入协和医院,刘瑞恒负责诊治,竭尽心力;孙中山逝世后,刘瑞恒安排解剖科教员每周末必赴西山停灵地点认真检视。192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校长必须由中国人担任,刘瑞恒遂于是年春被任命为协和医学院历史上第一位华人院长,原院长格林退居为副院长。但由于刘被任命后,一直在南京国民政府任职,所以实际协和实际行政领导权仍在美国人手中。
1928年至1938年间,刘瑞恒先后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卫生部次长、代理部长、部长、署长,兼禁烟委员会委员长;1935年8月兼任军医署署长。任职期间,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技术机关的设立,推动卫生法规的颁布,开展传染病防治,创立中央医院、中央卫生实验院,并兼任两院院长,建议并成立了国立牙医专科学校、中央护士学校、中央助产学校、中央卫生人员训练所等,对民国时期公共卫生建设多有建树。
八一三淞沪战事发生后,刘瑞恒主持抗战卫生勤务工作,兼任卫生勤务部部长。1938年,刘瑞恒辞卸卫生部、署职务,受国民政府委派赴香港专门从事战时所需医药器材的筹集及转运内地工作,在香港建立了协和医药公司并任总经理。1941年5月,美国宣布中国适用美租借法案,可以租借物资方式,接受美国军需物资。为集中租借物资申请事权,由宋子文主持的中国国防物资供应公司在华盛顿设立,并邀请尚在香港的刘瑞恒,赴华盛顿任中国驻美国华盛顿物资采购团代表兼中国国防物资供应公司医药组组长,负责争取美国援华医药器材。抗战胜利后刘瑞恒回到上海,任善后救济总署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瑞恒正是在协和工作期间,于1926年2月在中华医学会第六次大会上,被推选为会长,任期2年。由于六次大会通过了要求政府提拨部分英国庚子赔款建设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提案,刘瑞恒在北京与中华民国医药学会组织起“分拨英国庚款办理公共卫生促成会”,共有委员10人。该促成会多次召开议事会,分别多方实施促成行动,并直接面陈英国庚款委员会主任威灵顿。1926年底,英国政府接受英国庚款委员会建议,每年允拨17%即50万元以上,用来支持我国公共卫生及医学教育经费。
追溯一下刘瑞恒同中华医学会的关系,大致始于他自美国学成归国后在上海期间。在1916年召开的中华医学会第一次大会上,刘瑞恒在会上分别报告过《汉口卫生之改良》、《美国洛克菲勒援助款与医策》;这次大会推举他担任《中华医学杂志》编辑及名词部委员。此后几年,他一直作为医学会代表参加医学名词审查会的活动并分管化学名词的审定。在第二次大会上,他又当选为学会的英文书记,直至离沪去北京协和任职。在编纂学会编年史的过程中,感觉刘瑞恒非常重视中华医学会的作用,不管其在什么位置上。中华医学会召开四次大会时,他正在美国进修,便寄来论文《癌肿问题的现今学说》,与国内同道分享他的进修所得。他担任卫生部部长后,还多次参加中华医学会大会,发表演讲,并对学会的发展提出意见。如在第九次大会上,他除肯定学会发展外,还指出:学会会员人数与全国医师人数相较仍过少;对政府尚未能尽辅助之责;全国医学界尚存门户之见,纠正之责应在中华医学会等。医学会也并未因他位居高官而特殊对待,他仍像普通会员一样,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继续参加具体工作的义务。所以,他一直被推举为学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继续参与学会的工作,如,同其他前会长一样,连续几届担任监察委员会委员;两次担任募捐委员会委员,为学会购置会所征集捐款;在九次大会期间,被责成与金宝善负责会章的文字修改等。他有关为促进科学医事及其研究学会应与政府合作的建议,也要作为提案向大会呈交,然后交会员议决。他还作为发起人,促成了中华卫生学会的成立。1940年5月,理事会聘任正在香港的刘瑞恒为学会病理博物馆委员,负责在香港收集病理标本以备分发内地各医校。1942年刘瑞恒利用在美国从事援华事务的机会,与同在华盛顿协助宋子文工作的中华医学会原总干事施思明,争取到资金,在华盛顿编辑出版了《中华医学会英文杂志》国外版(季刊),直到抗战胜利。
1949年刘瑞恒退走台湾,1951年任台湾红十字会总会会长。1952年7月26日,国际红十字大会在加拿大多伦多举行,当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作为正式代表出席会议,台湾红十字总会为列席代表。刘瑞恒在会上代表台湾国民党当局提出抗议,其言论立即遭到我国出席会议代表、卫生部部长李德全的驳斥。1952年8月17日,中华医学会召开常务理事会第13次扩大会议,针对此事,通过了声讨刘瑞恒的宣言,并开除了刘瑞恒的会籍。
1959年刘瑞恒因病赴美就医,1961年在纽约圣路加医院逝世,享年71岁。
(本文部分资料源于刘似锦编《刘瑞恒博士与中国医药及卫生事业》,特此致谢)
注:
1. 1926年3月,梁启超因尿血入协和医院。在确诊为一侧肾肿瘤后,医院动员其行手术切除,并派刘瑞恒主刀。术时,护士用碘酒标手术位置时,把本该标明的左肾标成了右肾,刘瑞恒也没仔细核对X光片,酿成医疗事故。
2.1929年2月,南京政府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由时任卫生部副部长刘瑞恒主持,此次会上通过了《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引起中医界的强烈不满。
3. 1936年5月,因军医署人事纠纷,有人向监察院举报刘瑞恒贪污。监察院进行核查,但始终未开庭审理,后由于国家局势变化,此案没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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